2023年第3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共检查电解铝产品33批次,其间,出产领域28批次,流通领域5批次。
本次检查根据GB/T1196-2017《重熔用铝锭》规范的要求对重熔用铝锭的化学成分进行了查验;根据YS/T67-2018《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规范的要求对变形铝合金圆铸锭产品的化学成分、低倍安排、显微安排等项目进行了查验。
本次检查发现出产者惠民县天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出产的1批次产品和出售者临朐鼎丰商贸有限公司出售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化学成分(Mg、Cr)、低倍安排(亮光晶粒)。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出产者、出售者、标称出产者,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商场监督办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不合格成果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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