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18年秋季广交会)将于2018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在广州举行。根据商务部要求,本届广交会出口展于2018年5月15日启动申请,因2018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企业申报已完成,本次申请仅面向一般性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点击页面“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信息,此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
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由大会直接分配,展位申请截止时间同上)。按照大会组展进度要求,我厅已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前通知企业及时上网申报。
请原参展企业、新申请参展企业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展位网上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同放弃参展。所有申请以易捷通平台申请信息为准。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同时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请有需求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根据公司申请情况,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提交至我厅(外贸处)。
(一)广交会大会将把企业在易捷通上填报的信息用于广交会宣传、推介、贸易配对、采购商查询等方面,请务必详细、如实填报并及时来更新当届展品信息。产品填报时,在每个申请展区,须至少登记三个产品,且至少有一个产品的最近上传或更新时间在近三年内。
(二)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三)大会将继续对部分有条件的展区实行专业分区,请根据主要展品类别(60%以上)选择申请对应专区,此项将作为展位位置安排的重要参考,请如实填写。
(四)涉及刀具展品的企业在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项下如实填报刀具展品;如获展位安排,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全部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
(五)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不接受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六)广交会将根据公司填报信息,挑选亮点产品和企业,通过官方网站、刊物、微信,以及广交会海外社会化媒体平台等进行宣传推介、贸易配对、在线查询等。请认真详细填报并更新企业和当届展品信息,以便更好地组织展前宣传,赢得更多专业采购商的关注与商机。
(七)根据大会要求,广交会将实行全面绿色布展。企业可选布展类型仅限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即一旦获安排特装展位,一定要进行绿色特装布展。企业可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在“广交会绿色发展”模块项下点击“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了解大会有关规定。
(一)我厅将对第123届广交会现场涉嫌违反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的公司进行核查,通知已书面下达相关企业。对认定违规转让展位的企业,将扣减相应展位。
(二)各设区市商务局可推荐本辖区符合资质、出口有增长潜力、对出口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并于6月13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厅(外贸处)。
(三)原第123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若需等量调整展区类别,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可填写《第12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详见附件),并于6月15日前将展区调整报告(加盖公章)寄至我厅(外贸处)。我厅将对各类展区调整需求来做汇总,并尽可能予以平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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