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铝合金车轮毂作出第2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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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华铝合金车轮毂作出第2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09-16 06:20:59

  【印度对华铝合金车轮毂作出第2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据我国交易救助信息网音讯,2024年1月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我国的铝合金车轮毂[Aluminium Alloy Road Wheels(ARW)]作出第2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主张持续对我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23~1.71美元/千克。

  据我国交易救助信息网音讯,2024年1月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我国的铝合金车轮毂[Aluminium Alloy Road Wheels(ARW)]作出第2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主张持续对我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23~1.71美元/千克,纳税概况见附表。涉案产品为直径12 英寸至24英寸,不管是不是有配件,用于机动车辆的铸造铝合金车轮毂或铝合金车轮毂。触及印度海关编码870870的产品。本案反倾销办法不适用于直径12 英寸至24英寸之外的铝合金车轮毂以及用于两轮车的铝合金车轮毂。

  2012年12月10日,印度对原产于我国、韩国和泰国的铸造铝合金车轮毂或铝合金车轮毂主张反倾销查询。2014年6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5年5月22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21/2015-Customs(ADD) 号通报,决议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分别为我国1.37~2.15美元/千克、韩国1.18美元/千克和泰国1.06美元/千克。

  2018年8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我国、韩国和泰国的铸造铝合金车轮毂或铝合金车轮毂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查询。2019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4月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17/2019 -Customs (ADD)号通报,决议持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我国0.08~2.15美元/千克、韩国1.18美元/千克和泰国1.06美元/千克,该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4月8日。

  2021年9月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我国的铝合金车轮毂发动反倾销期中复审查询。2022年8月3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主张修正部分企业的反倾销税。2022年11月28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30/2022 -Customs (ADD)号通报,决议进步下列涉案企业的反倾销税:1.经由中信戴卡集团出口涉案产品的5家生产商,其反倾销税由0.08美元/千克进步至1.073美元/千克,2.山东双王铝业有限公司(Shandong Shuang Wang Aluminium Industry Co Ltd.)的反倾销税由0.08美元/千克进步至0.34美元/千克。该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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